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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以色谋权还是以权谋色

[新闻源]仅有初中文化的尚军是安徽公安系统的“一朵花”,在“以色谋权”傍上两位省级高官后,不到6年,完成了从副科级到副厅级干部的升迁,外界称其为“直升机厅长”。最近,她因涉嫌受贿被提起公诉。(10月7日《成都晚报》)

“安徽省原卫生厅女副厅长以色谋权内幕曝光”的大字标题,不禁让我想起了“红颜祸水”这四个字。

这位名叫尚军的“女副厅长”真不该是个女人,更不该还有几分姿色,但不幸的是她居然兼而有之,于是她就“以色谋权”了:这个标签将她标定为权力的腐蚀者,而那些握有权力并据此享受了她的身体的男人,比如原安徽省委副书记王昭耀和原副省长王怀忠,在这种舆论氛围中,看起来好像反而成了她的受害者。

据知情人士回忆,尚军初次“以色谋权”的时候,还仅仅是名刚穿上警服的女警察。因为她“身高1.68米,高鼻子大眼睛,又非常会说笑”,而被所长安排去照顾酒醉的“县公安局的主要领导李某”。“领导”在宾馆里“就不老实起来”,最后以答应任命她为副所长达成交易。其实,我们只要替尚军略微做一点设身处地的考虑,就会发现在当时的情景下,她的选择实际上是不多的。因为猎艳者是她的顶头上司,而且手中掌握了足以决定她命运的权力。

我并不是要为尚军的做为开脱,她必将为她的行为付出代价。但我们却不能因此停止反思:是谁为尚军“以色谋权”提供了可能?在我看来,尚军之于两位省级高官“二王”,恰如《日出》中的陈白露之于潘经理。区别仅仅在于,潘经理通过控制金钱来控制女人,“二王”则通过控制权力来控制女人;潘经理的钱是他“自己的”,而“二王”的权力则不属于他们自己的。

打开尚军的履历表,我们会发现,她曾陆续担任过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院长,阜阳市副市长,阜阳市委副书记,安徽省卫生厅副厅长等要职。要获得这些职务,从程序上说也必须要经过各级人大和党代会的任命或选举。如果各级人大和党代会能够在实质上而不是形式上行使自己的权力,那么,那些有权有势的男人们还有胆量通过“安排职务”的这样的承诺来玩弄女人们吗?

“以色谋权”这四个字,放过了不受制约的权力,放过了不合理官员任免制度。谁会对这样的结论最感到庆幸和高兴呢?谁又将是这个结论的最大受害者呢?

自《信息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