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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管住政府的钱袋子秘书自然难泛滥
[新闻回放]据《人民日报》报道: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取消了区内11个县处级党政领导的专职秘书。以后,除党代会、人大会等大型会议外,领导讲话稿一律由本人撰写。领导下乡也不带秘书,直接下到基层。红山区区委书记包振玉说,领导有了专职秘书之后,不利于与群众之间的沟通,还加大了工作成本。更重要的是,领导专职秘书的工作功能正在弱化,生活服务功能却在加重,如开车门、倒茶水、打雨伞、拿手机等,秘书“生活化”色彩越来越浓。扔掉秘书这根“拐棍”,有利领导干部独立思考和调研,直面原生态的社情民意。
其实,赤峰市红山区取消县处级党政领导的专职秘书不过是严格执行中央的规定而已。全国政协常委、重庆市政协主席刘志忠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按照中央的规定,只有副部长级以上的领导干部,才允许配专职秘书。而且,副部长级的领导干部退休后,也不能配专职秘书(见2007年3月12日《重庆晨报》)。
然而,在现实中,不遵守中央的禁令,副部长级以下的领导干部配备专职秘书的事情却比比皆是,甚至泛滥成灾。看来,真正靠中央禁令是无法保证这些不符合条件的领导干部配备专职秘书,惟有控制住政府的钱袋子才能防范专职秘书泛滥。
全国各地县处级党政领导违反规定配备专职秘书的现状,因为没有具体的统计数据,我们还不好得出准确的结论,不过,从我们日常的生活经验来看,相当多的县处级领导干部配备了专职秘书,以致初见赤峰市红山区取消县处级党政领导的专职秘书的新闻时,我都为其叫好,认为这是一种制度创新,而没有意识到这完全是先前没有严格遵守中央的规定之故。此外,安徽省于2005年8月10日出台
《关于加强对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管理监督的暂行规定》,取消了省辖市、县(市、区)领导干部的专职秘书配备,不过,我们反过来想,这个《规定》的出台是不是同时也意味着:在此之前,县处级领导干部配备专职秘书司空见惯?2003年,绵阳市在禁止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配备秘书经验的基础上,又统一撤下市级党政副职领导的秘书,但这个禁止是否同样意味着县处级与副厅级领导干部配备专职秘书见怪不怪?
我们不禁要问,为什么中央的三令五申,一些地方政府就是不执行?县处级领导干部照配专职秘书不误,这恐怕跟中央不能控制专职秘书的各项开支有关。领导干部要配备专职秘书,其核心问题在于要解决秘书所需要的各项开支与办公经费,如果地方领导干部能解决这些费用问题,即使是上面禁止配备专职秘书,只要不是违法犯罪,地方领导干部为了贪图工作和生活便利,便是踩点红线,也要并且有能力配备专职秘书。因此,从本质上讲,违反规定配备专职秘书,实际上是一种超出职务范围的职务消费。
所以,要从根源上解决县处级党政领导违规配备专职秘书的问题,就必须要管住地方政府的钱袋子,要让地方政府不能随意开支来解决专职秘书的工资、福利和各种经费,从而在源头上遏制地方政府为县处级党政领导违规配备专职秘书的问题。这就要求:一是要加强地方人大对地方政府开支的审议,要让政府花的每一分钱都必须得到人大的许可;二是要让政府的预算和开支透明,要让各项开支向公众公开,纳税人有权进行质疑,并且有权通过人大代表进行质询;三是要加强审计,要让违规配备秘书的产生的费用作为一种违规的职务消费列入审计范围,并予以通报和及时处理。
只有严格地控制地方政府的钱袋子,将专职秘书的经费作为违规经费处理,我们才能防止地方政府阳奉阴违,才能保证中央的禁令得到真正的落实。那么,某地又发文禁止县处级党政领导配备专职秘书的新闻也就自然不会再出现。
自《山西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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