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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边摊“禁”改“限”提升城市人文精神
[新闻源]一周以来,一则消息在河南省郑州市众多马路小摊贩之间广为传播和议论:来自郑州市城管执法局的消息称,该局已经制定了路边摊“禁改限”的管理方案,目前正在等待市政府的批准。这个方案如经批准,政府将划出特定区域,在特定时间内允许小贩摆摊经营。(9月4日《中国青年报》)
城市市容让位于百姓谋生权的实质,是对公众生存权、发展权的尊重。路边摊“禁改限”的管理方案,是政府管理方式的进步。从委托-代理的角度来看,城市管理者是受公众的委托筹集公共财政资源,并按公众的意愿来安排使用它,这是一个公共选择过程。郑州的管理方案,体现了公众意愿的真正选择。这也给了我们诸多启示,城市管理要满足公众利益和城市长远发展的利益,要有利于实现全市社会福利最大化,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考量城市管理对各方面大量存在的弱势群体产生的影响,弱势群体在其中的福利是下降了还是上升了。我认为,对弱势群体福利水平的提升,是郑州此举的最大意义所在。
郑州此举在关注和提升弱势群体福利时,也让城市有了更多人文色彩。城市最根本的内涵是城市要符合人性化生存与发展,具有人文特色和人文精神。资本的涌入、GDP的增加,可造就城市一时的发展,但难以形成城市持续发展的源泉,更难以形成城市的人文特色和人文精神。人文精神是人文文化的核心,在以城市为载体的空间范围内,人文精神又集中体现为城市精神。路边摊“禁改限”,就意味着城市人文特色和精神的形成。
政府的责任和使命不独在孜孜于某个群体的利益寻求,而更应追寻当代社会的治理满意度。政府的一切管理活动必须以公众利益、公众需求为出发点,真正贯彻以民为本的原则。服务型政府不再是凌驾于公民之上的官僚,而是为公众服务的仆人。这种管理思想反映在城市管理中,就意味着政府和官员不再是位居于庙堂之上、依靠权力控制相对人的管理者,而是与相对人平等沟通、相互尊重并为之提供优质服务的服务者。路边摊禁改限说明了这点。
自《信息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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