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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工加薪该谁代言
[新闻回放]据《南方都市报》昨日报道:深圳百余名低收入外来工日前联名向当地多家媒体寄出求助信《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是打工者的迫切要求》,希望政府和社会各界了解打工者的心声——深圳的最低工资标准应该上调至少20%。他们认为,深圳制定最低工资的时候应该有个听证会,应该邀请打工者参加。
在当前这一轮居民消费品价格普涨的过程中,城市外来工无疑是其中痛感最为明显的人群之一。我们知道,在物价上涨时,对低收入者和弱势人群进行各种有效的物价补贴,以保障他们的生活质量不至于因为物价过快上涨而严重下降,是政府应尽的“托底”责任。
迫于严重的生存压力,外来工自然会有强烈的加薪愿望。油价、菜价、肉价、车票、房租、水电都涨了,甚至“连方便面都快吃不起了”,他们唯一的进项只有那点微薄的工资,那是他们全部的希望所在。而他们工资的上涨,不能冀望于老板的仁慈,他们也没有同资方进行博弈的资本和代理人,于是他们只能冀望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提高。事实上,一个城市的最低工资标准正是为外来工这样的弱势群体制定的,那几乎就是老板愿意开给他们的最高工资。
每到这样的时候,公众都会发出“工会在哪里”的质问。我国《工会法》规定,工会必须密切联系职工,听取和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关心职工的生活,帮助职工解决困难,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现实情况却是,外来工认为找工会没有用,也鲜有工会为外来工真正做过什么。原因在于,工会的“行政化”问题十分严重,一个非政府组织已经异化成了一个政府分支机构。
由于正常的利益诉求缺乏充分表达的渠道,外来工只能采取违法上演“跳楼秀”之类吸引眼球,或者向媒体寄求助信以奢望获得社会的怜悯——至于求助信能否发表则完全取决于地方舆论环境的宽松程度和媒体的良知。其实,将最低工资标准与物价上涨幅度形成联动机制,本身就是政府履行“托底”责任的应有之义。因此,无论是外来工要求提高最低工资标准,还是要求参与制定最低工资标准,都是合理的利益诉求,关键是他们缺少一个尽职尽责的利益代言人。
自《山西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