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幸福的人决定城市的幸福感
[新闻源]2007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颁奖盛典在杭州举行,十个获奖城市用各自的魅力诠释了幸福。它们是:杭州、沈阳、中山、宁波、青岛、台州、珠海、上海、北京、成都。此外,大连、深圳、天津、长沙、长春分获五个单项奖。
这注定是一项非常受人关注同时又必然倍受争议的评比。因为幸福是人类的终极追求,谁都愿意生活在一个能让人感到幸福的城市里;同时,幸福感又是一种非常个人化的心理体验,再充分的调查也不足以涵盖并论定一座城市的幸福。
幸福的家庭总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城市是家庭的集合体,因而幸福的城市同样总是相似的,不幸的城市却各有各的不幸。换句话说,每个城市都会有自己的强项,同时也会有自己的短板:有的城市自然环境很好,但交通状况可能很糟糕;有的城市治安状况不错,但收入水平却比较低……不同的人选择不同的城市,不同的城市适应不同的人。一定意义上,城市的幸福感其实是趋同的,正如其不幸福感同样趋同一样。
可以肯定的是,不幸福的城市里会有幸福的人,幸福的城市里也会有不幸的人。特别是在当今这样的商品经济年代,人们对“成功”的概念有着非常近似的理解,对幸福感的获取方式有日益趋同化的趋势——越来越依附于物质生活条件的好坏。有网友更直白地将其表述为:有钱在哪里都幸福,没钱在哪里都不幸福。这话尽管武断,但却不乏真实性。举例而言,再具有幸福感的城市,如果一个人不吃不喝,一年到头的工资还不够买市区一个平米的房子,他不可能感到幸福。
因此,通过手机短信、网上投票、调查问卷等方式考核不同人群的幸福感,然后简单地将不同人群的幸福感相加,最终得出一座城市总的幸福感,这种核算方法是值得怀疑的。在我看来,城市的幸福感不是一个有台阶的楼梯,而是一个有短板的木桶——城市总的幸福感不是取决于最长的那一块木板,而是取决于最短的那一块木板。也就是说,一座城市里不幸福的人所能获得的幸福增量决定着一座城市的幸福感,而不是相反,用一部分人的幸福来遮蔽另一部分人的不幸。
比较幸福的“长板”是没有意义的,因为他们即使在其他城市里生活完全可能同样幸福;比较不幸的“短板”才是有价值的,只有他们的幸福增量才离不开特定城市的土壤。这才是特定城市带来的独特的幸福,而不是所有城市共有的趋同的幸福。
增进城市的幸福感,固然需要锦上添花——让幸福的人更加幸福;但更需要的却是雪中送炭——让不幸的人也感到幸福。锦上添花是相对容易的,而雪中送炭是比较困难的,惟其如此,才更具有评选比较的价值。我相信,当原本不幸的人都能感到幸福,原本幸福的人只会更加幸福。所以说,一座城市的幸福感,不是取决于置所有不幸于不顾地将一切幸福相加,而是取决于原本不幸的人在城市怀抱里获得的幸福增量。
自《信息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