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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连式拆迁”再炫权力性暴力
[新闻回放]据报道:在江西省丰城市的一场旧城改造拆迁中,许多与被拆迁人有亲属关系的公职人员被告知: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说服其亲属在拆迁协议上签字,“否则将被采取组织措施”。这场拆迁补偿与市场价格悬殊的拆迁中,有人被停职,有人被威胁停发工资,连一些低保户都被告知,如不配合将被停发最低生活保障。
湖南嘉禾不再孤单!今日观之,凡荒唐事必有其滋长存在的逻辑,丰城市成了“嘉禾第二”,却未必是中国大地上玩“株连游戏”的绝版。
嘉禾事件后,有聪明人士发明了一个概念,叫“权力性暴力”,真是非常贴切。这个“权力性暴力”最基本的特点,就是一些“地方性高级干部”可以把有限的权力运用到极致,甚至到了随心所欲、我行我素的状态,到了离谱、违法的状态,一朝权在手,什么令都敢行,可以用“国家机器”来对付手无寸铁的老百姓,可以用手里所有的“公共资源”,对付整个官僚体系的人群。比起“街头混混”式暴力、黑社会式暴力,权力性暴力是最让人绝望的那种。
2007年,从沸沸扬扬的“最牛钉子户”事件,到《物权法》的颁布实施,老百姓的法律觉悟提高多了,遗憾的是,现在一些政府官员,脑袋就是不开窍,里面的权力?观念、法制观念仍然贫瘠得可怜,急需公众舆论的不断“再教育”。
先说违法,2004年国务院的文件明确规定,政府行政机关不得干预或强行确定拆迁补偿标准,以及直接参与和干预应由拆迁人承担的拆迁活动,但丰城的副市长竟然可以公然担任拆迁行动的“总指挥”,连老百姓都不能理解,“政府为什么不惜动用这么巨大的行政资源来替开发商服务?”再说滥权,在补贴协议无法谈拢的时候,拆迁工作竟然就以住宅楼停水、停电、停闭路、停煤气的方式展开;当拆迁户想请两个律师讲讲《物权法》,准备“依法办事”的时候,政府不但不提
“大力提高公民法律素质”了,反倒是数十名全副武装的公安干警突然到来,将全部人员带走调查。
这个世界没那么多傻瓜,多年的斗争经验已经擦亮了人民的眼睛。无利不起早,之所以会有“政府的种种行为就像是开发商”的感觉,之所以政府部门操刀上阵办下荒唐事,根源还在于“永恒的利益驱动”――这是一些热衷于搞“权力性暴力”的真正动机。
别看政府自称改造项目是“是推进城市现代化建设的重大举措,是加快‘一城四区’建设和改善老城区居民居住生活环境的重大举措”,但老百姓不是傻子,不仅要听你说什么,更要看你干什么:政府之所以得搞株连式的措施,在于补偿价格与当前丰城房地产市场价格相距甚远,而为什么相距这么远,以至于要用“权力性暴力”来填充,恐怕只有那些官员自己以为大家都不知道。而此前的事实早已证明,拆迁中一旦搞出了“权力性暴力”,利益的最后走向必然是“开发商”和一些官员获得“暴利”、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广大人民的利益受损。
自《山西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