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有关单位:
中央明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既是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也是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选择。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个艰巨和长期的任务,为推动我国新农村建设,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农民日报社和稻田(北京)咨询有限公司决定于2006年1月13日在北京隆重举办“全国新农村建设论坛”。为各级政府、专家学者、企业家和基层组织提供交流合作的平台,对我国新农村建设作政策性、指导性的探讨。新华社、人民日报、农民日报、中央电视台、人民网等几十家媒体现场采访报道。
大会期间隆重表彰“全国新农村建设示范县、镇、村”和“全国新农村建设突出贡献人物”。鼓励和推动我国新农村建设。
为确保大会的权威性和实效性,大会将严格审定参会人员资格,并限额出席。出席大会的代表须由有关机构推荐,并符合相关条件,本次大会额定人数600人,由组委会统一邀请。
鉴于您在新农村建设发展的贡献,经有关方面推荐,组委会审核,您被确定为本届大会特邀嘉宾,我们诚挚的邀请您届时光临大会,参与研讨。
一、重要资讯
大会时间:2006年1月13-15日(12日全天报到)
大会地点:中国●北京
二、参会单位可自愿参加“全国新农村建设示范县、镇、村”和“全国新农村建设突出贡献人物”评定活动(不收任何费用),不参会的没有评选资格,评定具体事项如下:
(1)参评资格:决定对2005年在全国新农村建设方面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以鼓励它们在此领域所做的努力。
示范县、镇、村条件:1.发展模式具有示范意义;2.发展模式具有独创性和先进性;3.发展模式具有推广价值;4.热心于全国新农村建设发展;5.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
突出贡献人物条件:1.在全国或当地新农村建设做出突出贡献; 3.具有强烈的进取精神;4.得到当地政府首肯并推荐;5.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
(2)表彰:在“全国新农村建设论坛”开幕式上揭晓评定结果,并举行“全国新农村建设示范县、镇、村”和“全国新农村建设突出贡献人物”授牌仪式。由大会组委会邀请领导颁发证书和牌匾。同时,接受本次大会几十家媒体的集体采访和专访,并在各大媒体进行大范围、长期宣传。
三、嘉宾待遇
1、届时,将向特邀嘉宾颁发“中国新农村建设论坛特邀嘉宾”纪念牌。
2、为广泛宣传推介我国新农村建设成果,集中宣传、表彰我国新农村建设中的示范单位和个人,推动我国新农村建设,组委会将在会前出版《全国新农村建设示范县、镇、村》和《全国新农村建设突出贡献人物》(16开),免费刊登示范单位和个人简介(仅限文字资料,1/2版),呈送国务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各省人民政府,并向出席会议的所有领导、嘉宾、媒体赠送。愿意刊登者,请于1月5日以前将资料打印稿和软盘寄至组委会。
3、嘉宾将获得有关国家领导人在开幕式接见全体代表的合影照片1张。
4、参会嘉宾享有大会演讲、活动冠名、联合承办、协办、赞助、指定或推荐用品的优先权。
四、新闻报道
《农民日报》、《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人民网、新华网等几十家媒体将对大会进行报道。
五、参会费用及参会程序
会议费用:
特邀嘉宾每人2900元(无嘉宾邀请函者视为普通代表,普通代表每人3500元)。此费用包括:会务费、资料费、报告费、场租费、市内交通费(统一活动)等综合性费用。
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报名办法:
1、请将填好的《嘉宾出席确认表》、汇款凭证复印件传真(或邮寄)至组委会,并将身份证复印件、名片一张、个人2寸照片1张寄至组委会,以便及时办理食、宿、行、会务预定等有关事宜;
2、若报名未提前交纳会议费者,需交纳临时注册费200元(不含在会议费中);
3、欢迎相关单位组织符合条件的代表参加本次大会;
4、因故不能与会者,可定购会议资料,全套800元(包括会议文本资料,实况VCD光盘,及会议纪念用品),文本资料每套200元。
六、联系办法: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道沟8号信弘大厦B509 邮编:100089
收 件 人:全国新农村建设论坛组委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