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举报高速路逃费重奖 属实将一案一奖
针对高速公路上偷逃通行费行为屡屡发生的现状,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决定设立举报制度,重奖举报者。
举报方式包括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和当面举报等,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在省局、有关处室以及各公司都设立了举报受理机构。对提供有效线索,经查证属实的举报,将按照一案一奖、同案奖励第一举报人的原则,依据举报人提供线索实际查实逃漏通行费的数额,予以一定比例奖励:1万元(含1万元)以下的部分,按20%计奖;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照超基分级计奖。其中:1—5万元(含5万元)的部分,以1万元为基数,基数以下部分按20%计奖,超基部分按10%计奖;5—20万元(含20万元)的部分,以1万元为基数,基数以下部分按20%计奖,超基部分1—5万元按10%计奖,5—20万元按8%计奖;20万元以上的部分,以1万元为基数,基数以下部分按20%计奖,超基部分1—5万元按10%计奖,5—20万元按8%计奖,20万元以上按5%计奖。
2007-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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